融媒·见证丨劳动人事争议非要闹到诉讼吗?可以靠调解化解矛盾!仲裁也有“服务型”

2024-05-06 16:55:37 来源:济南报业全媒体

作者:曹雅欣 张素芬 实习生 张美莉

责任编辑:李欢

  “能调解的尽量不裁决,能裁决的尽量不开庭。这是我们的工作目标。”

  4月30日上午,天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庭里,一起因企业拖欠劳动者工资并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迟迟未收到经济补偿金而引发的劳动人事争议,终于在仲裁员的调解下得以解决。仲裁员告诉济南日报记者,类似的劳动人事争议每年立案受理超过2000起。不过,自2023年仲裁院工作机制更新以来,大部分案件都在开庭前调解成功。

  调解优先、普法优先。“服务型仲裁”工作机制为解决劳动人事争议、优化营商环境带来了哪些助益?

  拍摄时间:4月30日

  拍摄地点:天桥区人社局

  拍摄内容:“服务型仲裁”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融媒·见证丨劳动人事争议非要闹到诉讼吗?可以靠调解化解矛盾!仲裁也有“服务型”

  调解双方矛盾 从立案受理开始

  “我们对每一起劳动人事争议的调解,其实在立案受理的那一刻起就开始了。”在介绍新的工作机制前,仲裁员刘晓晨先向记者讲述了他们刚调解完成一个案例。

  “这次的案子,双方一共来了14个人,1个是企业代表,剩下13个都是来要说法的劳动者。”刘晓晨告诉记者,此次劳动纠纷是由拖欠工资引起的——企业效益不好,自2023年11月以来就一直未能向这13名劳动者支付相应工资,直到今年2月他们与企业方面解除劳动关系。“这个案子里的双方已经打了很长时间‘拉锯战’。其实劳动者方面的诉求很简单,就是想要回那几个月的工资和解除劳动关系之后应得的经济补偿金,但企业方面一直拿不出钱。”刘晓晨说,面对这种情况,他们选择“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我们在开庭前就一直在联系企业,给他们提供方案,告知他们裁决可能给企业带来的风险,为的就是促使企业尽早看清利弊,能在矛盾进一步扩大前解决问题。”刘晓晨说,在他们的努力下,这起案子最终以企业方面在开庭当日当面向13名劳动者支付被拖欠工资及补偿金结案,双方也对调解结果表示无异议。“劳动者、企业都不想闹大,所以化解矛盾需要我们从一开始就向双方阐明解决争议的好处及裁决可能带来的风险、结果,让双方各退一步。”刘晓晨表示。

  天桥区人社局四级调研员赵延红介绍,为保障劳动者权益,同时助力企业健康发展,天桥区劳动仲裁委以“调解优先,能调尽调”为工作思路,坚持把非诉解纷机制挺在前面,将调解贯穿庭前、庭中、庭后各环节、全流程,在前端化解纠纷,使得双方有机会达成“双赢”局面。

  记者了解到,2023年天桥区劳动仲裁院立案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959件,其中通过调解化解案件1468件,涉案金额2900余万元。

融媒·见证丨劳动人事争议非要闹到诉讼吗?可以靠调解化解矛盾!仲裁也有“服务型”

  坚持“送法进企” 让争议避免在源头

  2024年1月至今,天桥区劳动仲裁院立案受理652起,其中调解案件310余起,金额450余万元,260起案件也正在同步调解过程中。不过,无论是依靠仲裁员调解,还是开庭裁决甚至提起诉讼等方式解决问题,矛盾和损害都已在劳动者、企业之间发生。想要减少问题发生、做好对市场主体的“把脉问诊”,就要把工作做在前面。

  “其实企业本身也不想跟劳动者闹矛盾,但不少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往往缺乏相关的法律知识,在不经意间就与劳动者产生摩擦,然后进一步恶化,最后不得不寻求劳动仲裁甚至相关司法途径来解决。”天桥区劳动仲裁院院长程新春向记者表示,目前,部分企业的用人观念仍然比较落后,容易与劳动者产生矛盾,“尤其是初创企业或中小微企业,缺乏专业法律团队或知识,对待劳动者、劳动关系较为简单粗暴,造成不少问题,比如未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等。想尽可能减少这样的问题,就必须增强企业的法律意识,让企业的用人观念、方式与时俱进。”

  程新春说,为提升企业法律意识,自2023年初,天桥区劳动仲裁委便持续开展“送法进企”活动,组织全院仲裁员对全区用工密集型企业、劳动争议高发企业、用工季节性和特殊性行业进行调研活动。并采取“以案说法”等方式,对劳动关系下劳动争议的热点、焦点、难点等问题进行细致讲解。“对我们‘送法进企’这一活动,企业方面非常配合,学习得非常认真,很多企业已经开始有所改变。”程新春说。

  “送法进企”,让普法走在前头。这一新的工作方法被放在解决劳动争议的前置环节,为的就是尽可能把争议“扼杀在摇篮里”,切实做到指导在前、服务在前、警示在前,以减少企业用工风险,维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融媒·见证丨劳动人事争议非要闹到诉讼吗?可以靠调解化解矛盾!仲裁也有“服务型”

  讲尺度也有温度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这几年来我们这儿维权的劳动者变多,反映出现在大家的维权意识不断提升,所以我们更要用好专业知识,把矛盾化解在前端。”

  天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高涛告诉记者,不论案件涉及金额、人员的多少,每一起争议背后都是几个乃至几十个家庭的挂心事,因此仲裁员们宁愿加班加点、承受可能来自调解双方的埋怨和不理解,也要尽可能提前结束争议、避免事态恶化。2023年,院内调解率达到了79%,结案率达到了99.8%;仅2024年1月至今,仲裁院就收到当事人自发赠送的锦旗3面。

  公平公正、严谨认真,是保障调解、仲裁尺度的必要条件,但“服务型仲裁”不仅要“讲尺度”,还要“讲温度”。

  “劳动者要维权,企业也要生存。”高涛说,现在小微企业众多,劳动者的一纸诉讼对它们而言可能会是灭顶之灾。而在这类案件中,除了经济矛盾,双方产生争议的原因还包括企业在用工过程中的管理方式过于生硬,造成双方情绪对立又缺乏良好沟通,最终走向仲裁甚至诉讼……高涛表示,这就需要仲裁员在调解、仲裁的过程中不仅要讲法律还要讲人情,“面对争议要首先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也不能让企业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仲裁员要采取更灵活的沟通策略,让劳动者和企业能互相谅解,尽可能在调解过程中解决争议。”

  程新春说,下一步,除了强化“送法进企”服务,仲裁院还将继续加强前端调解工作,及时高效地化解劳资双方矛盾,并不断提高仲裁办案质效,每季度和区法院召开一次衔接会,坚持做到一般案件定期研讨、重大案件及时研讨、疑难案件专题研讨,确保裁审结果一致率达到90%以上,不断提升公信力,营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作者:曹雅欣 张素芬 实习生 张美莉

责任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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